北京友谊宾馆小额零散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WL20250410—43)
发布时间:2025/5/2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友谊宾馆小额零散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399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友谊宾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宾馆单项施工合同估算金额 50 万元以下、累计金额 400 万元 以下的小额零散维修改造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 程、准则, 国家、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出台有关制度文件要求。现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选取施工 企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友谊宾馆小额零散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友谊宾馆小额零散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响应人应是中央 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施工定点供应商;
2.响应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 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响应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内。
4. 响 应 人 不 能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网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同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的要求,即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响应,且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6 月 4 日 17: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 托书到北三环西路 47 号南院 50 楼后库房北京友谊宾馆物流中心采购部办公室,免费领取电 子版谈判文件,需自行携带 U 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 9 号院 1 号楼,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一层第 2 见证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 9 号院 1 号楼,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一层第 2 见证室。
七、其他
北京友谊宾馆(以下简称“宾馆 ”)就宾馆小额零散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 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加。
(一)本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宾馆单项施工合同估算金额 50 万元以下、累计金额 400 万元以下的 小额零散维修改造项目。服务内容及标准应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准 则,国家、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出台有关制度文件要求。现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选取施工企业。
(二)采购有效期
本次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之内。
(三)响应人应符合的条件
1.响应人应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施工定点供应商;
2.响应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 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响应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内。
4. 响 应 人 不 能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网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同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的要求,即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响应,且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响应。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6 月 4 日 17: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北三 环西路 47 号南院 50 楼后库房北京友谊宾馆物流中心采购部办公室,免费领取电子版谈判文 件,需自行携带 U 盘。
(五)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 年6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 号院 1 号楼,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一层第 2 见证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采购人将予以拒 收。
(六)成交后有关要求
成交后宾馆将与中标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明确协议期限、保障范围、工程量确定依据、 计价依据、支付及结算方式、双方职责等。按照实际维修改造需求签订简易施工合同, 施工 完成后参建单位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方式汇总提交报价文件,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核 意见书,按程序报宾馆审议后进行支付。宾馆将对选中单位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出现合同总 金额达 400 万元、服务期满 3 年、触发框架协议解除条款三者之一时,重新按程序选取参建 单位。
(七)联系方式
北京友谊宾馆
联 系 人:刘宇佩
联系电话:010-6849904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
邮政编码:10087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友谊宾馆委员会纪律检察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友谊宾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 号
联 系 人:刘宇佩
电 话:010-68499048
电子邮件:1832764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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